为加大对“飙车炸街”和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嚣张气焰。7月21日,市中交警联合胜利路派出所、特警、快警,对青檀北路立交桥“飙车炸街”少年扰民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期间,市中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通过巡逻布控、蹲点守候、定点拦截,成功查获7辆电摩、2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动共出动警力40人次,警车14辆。
少年们追求所谓个性、刺激、时髦,将电动车进行私自非法改装,盲目追求“速度与激情”,更时有上演“翘头”、“甩尾”、“烧胎”等危险动作,罔顾个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公共道路当成“职业赛场”和“游乐场”,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现场民警依法将车辆进行暂扣,同时通知这些少年的家长到公安机关接受安全教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下一步,全市交警部门将以查处非法改装大功率电动车为重点,持续全力开展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行动,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突出部位容易剐蹭其他车辆或行人;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安全隐患;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他人对车辆发出的信号产生误解,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增加排气管、拆卸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生活和工作;改装底盘结构、轮胎、悬挂则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1、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机动车无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3、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装后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强制扣留。4、追逐竞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已经触犯刑法,将处拘役和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警方提醒
枣庄交警提醒 “炸街”看似很酷炫,但马路不是赛车场。非法“炸街”、“飙车”害人害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严守交规、拒绝飙车切勿为了寻求刺激而漠视交通安全。全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炸街车”整治行动,为市民创造安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